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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1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通报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果。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增长14.1%。
按地区分: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东部地区601.9万个,占55.4%;中部地区214.1万个,占19.7%;西部地区197.4万个,占18.2%;东北地区72.2万个,占6.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东部地区1311.4万个,占40%;中部地区762.5万个,占23.3%;西部地区915.4万个,占27.9%;东北地区289.7万个,占8.8%。
按行业分: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单位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增长65.5%。其中,国有企业11.3万个,占1.4%;私营企业560.4万个,占6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7万个,占1.2%;外商投资企业10.6万个,占1.3%。
(二)从业人员情况。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 8290.8万人,增长30.4%。其中女性12580.5万人,占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5.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18万人,增长10%。
按地区分: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19224.5万人,占54%;中部地区7428.8万人,占20.9%;西部地区6567.2万人,占18.4%;东北地区2381.8万人,占6.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3926.1万人,占43.6%;中部地区2095.7万人,占23.3%;西部地区2305.6万人,占25.6%;东北地区686万人,占7.6%。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制造业12515.1万人,占35.2%;建筑业5320.6万人,占14.9%;批发和零售业3315万人,占9.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166.6万人,占4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74.5万人,占18.6%;住宿和餐饮业1069.4万人,占11.9%。
(三)企业资产情况。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466.8万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259万亿元,增长124.6%。
(四)服务业情况。2013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811.3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比重为74.7%,比2008年提高5.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6326.6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为45.9%,比2008年提高3.5个百分点。
(五)小微企业情况。2013年末,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6%;从业人员14730.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4%。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6.6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从业人员2362.3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1%。
(七)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从法人单位看,第二产业占25.3%,比2008年末下降了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4.7%,提高了5.7个百分点。从从业人员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4.1%,比2008年末下降了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5.9%,提高了3.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