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漯河中院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漯河中院”7日通报,此前媒体报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纪检组调查后,认为谌宏民私自宴请记者,并在醉酒后发表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处分条例,决定给予谌宏民“记大过处分”,依据有关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谌宏民民一庭副庭长职务,并调离审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