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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沈小敏摄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 王振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时隔不到一年,2014年10月20-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0月28日,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举行的改革形势分析会上,中改院院长迟福林阐述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改革路线。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许多新观点、新举措,这是走向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和行动纲领。” 迟福林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根本途径和根本动力在于全面深化改革。而到2020年的未来六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中之重是在建设法治中国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迟福林认为,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保障。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把建设法治市场经济摆在突出位置。未来6年,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正处于历史关键节点。加快推进法治市场经济进程,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释放市场经济的新红利,不仅能为保持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将为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迟福林认为,从我国现实的国情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升法律的实施力和权威性。这就需要以法律制约权力,以法律规范权力,实现政府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迟福林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在公开”。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大原则,需要尽快出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务公开、财政公开、司法公开的具体方案。与此同时,要强化人大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以为实现权力制约权力和社会监督权力相结合找到一条有效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