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进金融扶贫合作

发布时间: 2014-10-27 13:22:2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焦梦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扶贫办 进出口银行 金融 扶贫 精准扶贫 产业扶贫 成果 协议

长期以来,政策性金融是支持服务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手段,对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发展门户网10月27日电 在全国首个“扶贫日”活动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创新金融扶贫机制,10月27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京签署《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李若谷出席了签约仪式。

长期以来,政策性金融是支持服务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手段,对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2008年国务院扶贫办与进出口银行签署《长期金融合作协议》以来,双方以“雪中送炭、信用建设、规划先行、融资推动”为原则,以国务院扶贫办认定的有相当进出口规模的扶贫龙头企业作为工作结合点和突破口,逐步形成了定期会晤、项目推荐、组织协调、联合调研、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与合作模式,探索出一条政策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途径。截至目前,双方共联合开发了五批186个扶贫金融合作项目。进出口银行先后为88个项目提供了融资支持,批贷金额约65亿元,贷款余额约34亿元,项目范围涉及养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进出口、新能源、新材料、园区开发、交通建设、旅游文化等片区特色优势产业,覆盖进出口银行22家分行、全国26个省区和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培育壮大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并带动数十万农户脱贫致富,取得了阶段性的丰硕成果,后谷咖啡、新海丰罗非鱼、科尔沁牛业、冠丰种业、莱茵生物等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和项目不断涌现。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按照精准扶贫、科学扶贫的新要求,国务院扶贫办与进出口银行联合发布了《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进出口银行 关于深化扶贫金融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工作方案》,为金融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同时,双方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深度与广度,重新研究制订了《金融扶贫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农业、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投资的东北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中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等平台为扶贫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破解贫困地区企业担保难题;加强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专业扶贫机构的合作,综合利用“统借统还”、“中小企业信贷成长计划”等方式支持精准扶贫和产业化扶贫工作,合作推动扶贫小额信贷试点项目。

下一步,双方将秉承“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理念,将扶贫开发与“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开发开放、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多项国家政策进行有效衔接,多措并举合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积极探索在普惠金融服务的基础上,采取特惠政策措施,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我国扶贫开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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