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或成“经济宪法”最大挑战

发布时间: 2014-10-20 10:46:0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迟福林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市场监管 法治化 消费需求 经济增长 法制监管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今年10月20-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针对该议题,记者专访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

建设法治中国必然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市场经济中,《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近年来,反垄断逐渐进入新常态,未来或许更频繁。要如何看待国家治理转型下的反垄断法律?

迟福林认为,中国是个大国,放开市场、引入竞争的领域,常常有无数个竞争者,加上发展市场经济仅仅有30多年的时间,如果没有行政力量在背后支持,任何一个企业都很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垄断。现实情况是,行政垄断遏制竞争、导致国民福利损失的问题更大。行政垄断矛盾突出是现行反垄断法律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垄断行业进入面临行政壁垒。尽管过去几年曾出台了新旧非公经济“36条”,也三令五申强调民营经济可以进入法律未禁止的领域,但民营经济进入铁路、电力、电信、石油、民航、邮政等行业仍面临重重困难。不仅如此,进入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也面临很多行政壁垒。

其二,地方政府人为造成行政壁垒。在竞争性地方政府格局下,不少地方政府人为设置市场壁垒,保护本地企业,排斥外地商品进入,导致国内市场分割、竞争不充分。

其三,部门办下属企业的情况很多。不少部委由于历史原因,办了不少行政性控股公司,这些企业进入市场,背靠强大的行政资源,其他竞争者无法与之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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