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发挥好市场“监管者”的作用?

发布时间: 2014-10-20 10:45:5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迟福林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市场监管 法治化 消费需求 经济增长 法制监管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今年10月20-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针对该议题,记者专访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

迟福林认为,要推进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转变,发挥好“监管者”的作用,重在实现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的转型,以强化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监管。

其一,组建综合性、权威性的市场监管机构。为什么尽管这些年国家出台了不少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执行效果并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审批权与监管权长期不分。建议把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职能严格分开,尽快从国家层面整合监管机构,组建综合性、权威性的市场监管机构。

其二,调整市场监管权力结构,建立决策和执行严格分开的执法监督机构。新组建的综合性市场监管机构,应当作为执行机构依法设定:一是成立国务院市场监管委员会,整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的综合性、统一性、有效性;二是整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家的反垄断执法权,建立直属国务院的反垄断局,增强其反行政垄断的监督功能;三是从完善“一行三会”协调机制入手完善金融监管,从侧重对金融机构本身的监管转变为更加注重对金融行为的监管,逐步由分业监管过渡到混业监管模式。

其三,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合力。从现实看,我国行业协会监管仍处在法律、法规缺失的状态。这就需要依法赋予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监管、企业自律中的法律地位。包括:依法支持各个行业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建立各类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承接政府下放的行业管理职能,重点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