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 2014-09-29 14:34:52  |  来源: 贵州都市报  |  作者: 王琦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贵州省 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代码 医疗 劳动保障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求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加强政务、商务、医疗、劳动保障等领域信用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平台。

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纲要》明确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根据国家制定的以公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全省公民统一社会代码的管理体系。以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率先从各种职业资质、税款缴纳、社保缴费、工商登记、交通违章等方面,制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将个人的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实现数据共享与查询。

建立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在生产领域,《纲要》要求建立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肉制品、乳制品、蔬菜、粮食、食用油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药品生产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流通领域,要求加强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环节监管,对使用“地沟油”和有害原料等食品领域的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行市场退出与重点监管。

定期考核医生惩戒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

在医疗卫生方面,《纲要》要求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管理档案,实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和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开展诚信医院和诚信药店创建活动。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建立医院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行为,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

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将被公示

在劳动保障就业领域,《纲要》要求加强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管理,完善用人单位或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纲要》提出,政务诚信处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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