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合印发黄标车淘汰方案

发布时间: 2014-09-19 15:42:4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郭厚杰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黄标车 淘汰 大气 环境 污染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消息称,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编制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万辆的任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全国黄标车达1300余万辆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就是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全国计划淘汰600万辆黄标车

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目前已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为确保完成淘汰工作任务,《方案》提出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大气质量改善。

《方案》从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管力度,调高黄标车及老旧车使用成本,通过市场手段推进淘汰,通过补贴促进淘汰等多个方面着手推进淘汰工作。

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

《方案》要求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2014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同时,要求各地依法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强黄标车路检路查执法和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1   2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