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个限购城市37个倒戈 住建部正观察北上广深楼市

发布时间: 2014-08-17 12:10:02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投机性购房 囤房 BCDE 汇星 广深

北京会不会优化限购?

目前来看,正如多位业内人士分析的那样,在所有46个限购城市中,继续选择坚守限购的城市可能只会剩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深圳几天之前曾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限购。但不少了解其中缘由的调侃深圳限购政策,“窗户开得和门一样大的时候,门开不开就不重要了。”言外之意,就是深圳在执行限购政策的时候实际上“窗户”越来越大——实际上,深圳是北上广深4个城市中,落户难度最小的一个城市,基本只要本科毕业就可以正常落户,与北京、上海相比非常宽松。而且根据深圳的人口扩展计划,深圳要大力增加户籍人口,从2011年年底到2015年,深圳的户籍人口要259万增加至400万人,增幅超过五成。深圳的限购政策在松绑的户籍政策下,可以说影响非常小,深圳有大量的新增户籍人口可以购买2套房。

“不过北京的限购并不是完全针对房地产市场,考虑到北京城市的承受能力,目前北京也不具备完全放松限购的条件。”中原集团首席营运官李文杰告诉北青报记者。但他同时强调,北京具备优化、调整限购的条件。

“一个城市的住房需求本来就是立体的、多层次的,应该对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进行引导。”李文杰介绍,北京提出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住房政策目标,在低端保障方面主要依靠大量修建公租房来满足需求,中端支撑则引入了自住型商品房,而高端需求则主要由市场来调控,李文杰也认为在高端市场有存在限购优化的空间。

“一方面,高端住房需求本身体量不大,对这一层次进行一些放松不会影响大局。但是此前有传闻取消140平方米以上的限购,我认为暂时还不具备条件,因为价格会进行传导,大面积放开后价格上涨,自然会传递至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在李文杰看来,比较好的方式是通过调动存量,增加供应。

“在限购之前,全国各地的人购买北京的房子,他们中不少在北京有三四套。如果长时间限购,既不能买,又不舍得卖,这就会造成空置现象。能否对这些有多套房的人,实施在一定时间内,卖两套可以买一套,这样就能把房子置换出来,增加楼市供应,盘活存量。”李文杰告诉记者。

在李文杰看来,在北京不具备完全放开限购的背景下,经过严密论证适当调整限购政策,既能够照顾到改善型住房需求,让一些高收入人群购买大面积房产,又能够增加供应满足不少人首次置业的需求,让城市的住房结构更为合理。文/本报记者 范辉

财经观察

改善型购房被“误伤”是时候“松绑”纠偏了

全国首个省级救市文件,本月起在福建实施。这份被业内称为“新闽八条”。“新闽八条”新在何处?首先,它以公文形式把改善型购房者定义为刚需,并给予首套房政策待遇;其次,它为改善型购房者提供了低利率房贷的可能。可以说,给改善型购房者适当“松绑”,并提供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是“新闽八条”的救市抓手。在改善型购房需求长期被调控“误伤”的大背景下,此举不但能有效释放改善型购房者的市场需求,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改善型购房者拥有现实购买力,是完成住建部下半年“千方百计去库存化”目标的中坚力量。高房价抬高了购房门槛,一部分典型的刚需已力不从心,实际等同于被扼杀,还有一部分被保障房、政策房吸纳分流。加上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被抑制,现阶段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主要掌握在改善型购房者手里。

其次,改善型购房者能继续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改善型购房者自己已有住房,只是面积和居住条件不能满足新的实际需要。他们换房的主要目的,还是居住。购房行为对他们而言,消费属性大于投资属性。在楼市低迷期释放改善型购房需求,等于把潜在的投资需求提前转化为现实的居住需求,这为楼市软着陆设置了提前量。

再者,改善型购房者能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改善型购房者多以“卖一买一”的形式置换新住房,原有房屋需要快速流向市场以求变现。正因如此,发生囤房惜售、坐地涨价等无良行为的概率较小,释放其需求能促进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

此前楼市调控中的限购和限贷两大防线,如今已逐渐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被突破。这预示着,未来调控的主线,势必从“鼓励刚性购房需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转向更加精准和细化。一直被调控“误伤”的改善型购房需求,要在未来的调控框架中获得更健全的制度设计,让其成为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需求增长点。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闽八条”的确有新意,可能很快会被效仿甚至超越。(新华)

新闻背景

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如何限购

香港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抑制炒楼

面对热钱涌入楼市,香港特区政府在2012年10月出台两辣招。

1.提高额外印花税税率(SSD)及适用期

如物业持有期为6个月期内出售,税率为20%(原先为15%)

如物业持有期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期内出售,税率为15%(原先为10%)

如物业持有期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期内出售,税率为10%(原先为超过12个月但在24个月内,税率为5%)

2.买家印花税(BSD)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即所有外地人士或以公司于香港置业,须负担额外15%的买家印花税,若在三年内卖出物业,另按出售时间征收额外印花税。

因为2012年楼市涨幅巨大,特区政府又规定,在2013年2月23日或以后签立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的买卖协议,均须缴纳双倍印花税。2014年5月政府作出让步,现时香港永久性居屋买入新物业的6个月内,出售其在香港原有唯一物业,可豁免双倍印花税。

澳大利亚

外国人只能购买还未完工新楼

外国人只能购买还没完工的新楼,即直接向发展商购买、没住用超过12个月的房子。在澳大利亚短期居住的外国人可买一个已完工的单位,不过必须作为主要住所。至于新楼、即将展开重建工程的现楼,以及供发展用途的空地,外国人持有的数目则不受限制。(记者范辉)

部分放开限购城市

8月16日

哈尔滨

8月11日

昆明

8月9日

南宁

8月2日

合肥

7月28日

石家庄

7月23日

海口

7月20日

杭州

7月19日

长春、苏州

7月14日

南昌

7月10日

济南

6月26日

惠州、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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