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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胡少雄)近年来, 出于对能源安全、温室气体排放等多方面的考虑,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国内的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近日,能源基金会中国(Energy Foundation)发布了题为《世界主要国家生物液体燃料产业政策》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为推动生物燃料的发展,印度成立新的部门协调部门间利益,减少部门间分歧并引导生物燃料发展。
国家生物燃料政策提出国家建立总理领导的国家生物燃料协调委员会(National Biofuel Coordination Committee,简称NBCC)。考虑到生物燃料项目中的不同部门,国家生物燃料协调委员会提供关于生物燃料发展、推广以及利用率不同方面高层次的协调以及政策指导和审查。委员会将定期检查进度并监督生物燃料项目。政策也赞同建立内阁秘书领导下的生物燃料指导委员会(Biofuel Steering Committee),以监督政策的实施。
关于生物燃料的目标,新政策提出:“到2017 年印度至少实现20%生物燃料混合目标;将燃料乙醇和汽油混合比例提高到10%;在适当时候,使5%生物柴油混合目标成为强制性义务”。在经历2007 至2008 年世界粮价上涨后,为防止发展生物燃料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印度严格限制生物燃料作物用地,并限定生物燃料原料作物为非食用油料作物。新政策规定:“生物柴油产自人们在荒地、退化土地及贫瘠土地上种植的非食用油料;支持人们在社区、政府拥有土地及森林荒地而非肥沃的、可灌溉的土地上种植生物柴油作物”(刘贺青,2009)。
关于生物燃料技术层次的规定是:生物燃料混合将采用标准化协议和认证,这些标准将由生物燃料工业和石油销售公司共同确定;生物燃料研发和示范主要关注种植、加工和生产技术(包括第二代纤维素生物燃料)(魏玮等,2012)。
在2009 年底,经过联邦政府七个部门和计划委员会及由农业部长领导的部长小组讨论,决定成立由辛格总理领导的“国家生物燃料协调委员会”和由内阁秘书领导的“生物燃料领导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而不是国家生物燃料发展局。虽然没有建立国家生物燃料发展局,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仍是一个重要部门,它同时服务于国家生物燃料协调委员会和生物燃料领导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乡村发展部、农业部、石油和天然气部、环境和森林部、科技部、财政部、土地资源部等部门,也对生物燃料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此外,各邦的实践也补充了生物燃料政策,是印度生物燃料政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刘贺青,2009)。
不同的州政府和各自的研究机构、林业厅、学校等在发展和推动生物燃料项目上都有亲密的合作。为了应对生物燃料发展和推广的不同方面,需要分配许多部委特定的角色和职责(见表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