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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贾茹)为帮助中国企业、相关机构和组织全面了解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政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商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近日发布了《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在《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中印度尼西亚部分,介绍了印尼的贸易与投资壁垒。具体内容如下:
(一)贸易壁垒
1.进口限制
农业部G/SPS/N/IDN/62通报,No.44/Permentan/OT.140/4/2013《关于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家禽及家禽产品的规定》。该规定于2013年4月10号生效。基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和2013年4月4日低致病性禽流感爆发后(LPAI)在上海松江发现染病鸽子。由于禽流感病毒子类型H7N9能造成人类死亡,并有可能导致禽流感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大流行。印尼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禁止进口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可能是禽流感病毒子类型H7N9传播媒介的家禽或家禽产品。
印尼政府对由于低致病性禽流感个别案例而采取的普遍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家禽及家禽产品的规定,对双边正常的禽类贸易设置了贸易壁垒。
2.出口限制
印尼决定自2014年1月12日起禁止出口一切原矿,把矿石精炼限制在国内,以提高矿产品出口附加值。印尼是全球第一大镍出口国,据有关行业专家分析,禁止出口镍矿石可能引发全球镍产业超过5年来的最严重动荡。一些依赖进口镍生产不锈钢的国家的不锈钢生产企业等将遭受严重负面影响。
(二)投资壁垒
印尼政府计划从2014年1月份起向持有开采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征收10% 至13.5%的开采税。其中,在露天矿山开采热能量低于5100kcal/kg的煤炭,开采税为售价的10%;热能量5100至6100kcal/kg的煤炭,开采税为售价的12%;而热能量超过6100kcal/kg的煤炭,开采税为售价的13.5%。如果该计划得以实施,新征税额度将比以前的3%至7%高出许多。印尼政府开征的开采税,将对在印尼已经投资的外国矿产企业增加了新的税负,从而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