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婴幼儿服饰实施新标准

发布时间: 2014-08-13 14:59:1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贾茹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国别贸易 投资环境 印度尼西亚 商务部 国际竞争 婴幼儿 服饰 双边贸易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贾茹) 商务部依据相关规定发布的《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表示,印尼婴幼儿服饰自2013年2月起需符合标准SNI7617:2010。

2012年7月30日,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通过法规No.72/MIND/PER/7/2012,要求婴幼儿服饰应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7617:2010《有关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偶氮颜料和甲醛的规定》,该法规将于签署之日起6个月后,即2013年2月成为强制要求。该要求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服装的面料,以及36个月龄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面料,包括了由各种类型的纤维或其混纺纤维组成的针织和梭织面料。标准要求,含有第III组氨基化合物(MAKGermany)中所列举的可释放出禁用芳香胺类的染料不得用于上述两个年龄组的儿童服装。此外,根据SNIISO14181part2 制定的“零”甲醛要求(少于20ppm 的结果在报告中可以写为“未检出”)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的服装,75ppm 的要求则适用于另一年龄组的服装。

2013年1月11日,印尼工业部通过了No.02/MIND/PER/1/2013,并于1月15日在其官方公报发布并生效。该法规指定了实施上述婴幼儿服饰中偶氮染料和甲醛含量要求的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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