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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贾茹)为帮助中国企业、相关机构和组织全面了解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政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商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近日发布了《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在《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中日本部分,介绍了日本的其他与贸易投资相关的制度。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013年3月30日,日本海关发布第310号公告,修订了取缔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的专门委员制度,对收到禁止进口(出口)申请时的专门委员意见照会制度、自主认定程序中的专门委员意见照会制度等做出了规定。②
2013年6月7日,日本政府出台“知识产权政策基本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日本政府拟修改《专利法》,将企业技术人员职务发明的产品专利权从发明者一方转归企业。这是日本职务发明制度的一次根本性修改,可能有助于减少发明者与企业之间的专利权纠纷。
2013年12月16日,日本特许厅表示将采取放宽申请条件等多项措施,加大对日本企业海外注册专利的扶持力度,以帮助日本企业的专利在海外迅速注册成功。日本特许厅还将增加国内知识产权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数量,并向调查海外仿冒商品等侵权行为的相关机构提供补贴。此外,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之一,日本特许厅还将开发一套可用日语检索查阅中韩两国文献的系统,力争在2015年1月提供使用。
日本特许厅计划于2014年向国会提交《商标法》修正案,将企业广告中的声音和品牌专用的色彩等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2.补贴制度
2013年7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将《2013年度针对中小企业的特定补贴支付方针》提交内阁会议审定。该方针的主要内容包括:将面向中小企业、小规模事业者的研究开发预算金额定为455亿日元;追加从事利用产学写作共同研究开发的技术等事业为株式会社日本政策金融公库的特别借贷制度的对象,努力促进事业化支援措施的利用;努力构建支援网络、提供支援技术要领等,促进利用特定补贴开展研究的中小企业的研究成果向市场化转化;提供以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等人才为对象的公开招聘信息的数据库和SBIR特设网站,确保所需人才的支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