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签署6项协议促协同发展

发布时间: 2014-08-07 09:13:25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协同发展 体制机制 京津冀 产业协作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和天津市昨天在京签署6项区域合作协议及备忘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京津双城联动发展。

在当天举行的北京市·天津市工作交流座谈会上,两市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工作协议》《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协议》《关于共同推进天津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和《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等六项协议及备忘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座谈会上表示,推进京津双城联动发展,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天津要借助北京优势,服务首都,错位发展,实现良性互动,相得益彰。我们要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形成新的区域发展体制机制,推动资本、技术、产权、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要加快产业协作步伐,努力实现差别化发展。要加快推进京津产业新城、京津合作示范区等功能平台和创新园区规划建设,为承接北京制造业转移创造条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座谈会上表示,对北京来讲,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发挥好北京的科技创新和天津的先进制造优势,培育一批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功能区,打造京津产业协作的标志性平台。要把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优先领域,推动人流、物流、信息流一体化。要完善京津双城联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沟通对接,聚焦发展重点,合力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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