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实现“诉访分离”

发布时间: 2014-07-22 11:20:21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安徽 涉诉 信访 法制 诉访分离 信访渠道

记者7月21日从省高院了解到,下半年,安徽省法院将围绕信访改革这条主线,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切实打好信访源头治理组合拳,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记者了解到,省高院近日已经部署下半年在全省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此外,省高院近期还制定了《关于各级人民法院报送案件具体事项的规定》、《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等,着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

“诉访分离”是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的核心。为此,对于起诉、上诉、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申诉等“诉”类事项,将导入司法程序,坚持依法受理和办理。对于信访终结等“访”类事项,做好法律释明、教育疏导后,移交联席办落实稳控帮扶和矛盾化解措施。对于违反诉讼程序越级反映诉求的,劝导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通过诉访分离,缓解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问题,防止一边评查信访案件,一边制造潜在的信访问题。

同时,安徽省法院将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渠道。健全信、访、网、电一体化信访途径,在办信、接访的基础上,开通网上信访、视频接访、12368语音平台,把网上申诉信访作为解决群众诉求的主渠道,逐步实现由网上申诉替代走访申诉,推动信访重心下移。结合信息化建设,建设来信来访系统、诉讼服务在线平台,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省高院、各市中级法院成立巡回督导合议庭,负责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和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巡回接待信访人,审查化解重点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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