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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7月21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率先使用新能源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意见》指出,应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意见》强调,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