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新能源汽车将免征置购税 公交行业享受补贴

发布时间: 2014-07-21 16:28:2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魏博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意见 公交行业 汽车消费税 补贴政策 混合动力汽车 免征 燃料电池汽车 插电 城市公交车

中国发展门户网北京7月21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指出,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意见》指出,要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意见》强调,进一步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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