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21 16:27:12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 印发 指导意见 车辆购置税 燃料电池汽车 国办 车船税 城市总体规划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坚持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坚持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和建设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公共场所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支持。

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五是破除地方保护,各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

六是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集中力量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地方政府要制订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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