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2014年03月20日09:3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资金 国务院总理 整改落实 政风建设 常态化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落实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求的措施。会议要求,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指出,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是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内容,是新一届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前段时间的专项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个别地方仍存在违规建设、整改不力、追责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查处了一批违规案件,处理党员干部1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

会议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严防反弹和松懈。一要严格监督执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违规批准和新建的,一律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二要公开曝光违规新建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遮掩、“护短”。

三要对违规建设项目狠抓整改落实、限期完成,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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