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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居住证制度
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在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强了制度顶层设计,要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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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管理
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及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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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推进改革
规划要求,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在完善地方税体系方面,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和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