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详解巨灾保险制度难点

2014年03月11日10: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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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3月11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上午就“金融改革与发展” 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代表、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非常紧迫,将从制度设计、试点、推动立法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项俊波介绍到,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我们国家还不到1%。比如说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占比是0.2%,还不到1%。如果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按照国际上的水平,保险业就能够支付赔款1270亿元左右,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

项俊波同时指出巨灾保险制度推进面临不少困难。一,巨灾保险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如果按照商业化运作,保险价格往往很高,群众买不起。但是如果价格过低,地震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又赔不起。第二,我们保险业发展历史不长,我国保险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的实业还不强,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有限。第三,我国现行的灾害管理体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汶川大地震以后,是各个省市对口支援,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而且人民群众的自我风险管理意识,包括巨灾风险的投保意识,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项俊波最后表示,将从三方面做好巨灾保险推进工作。第一,制度设计。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来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第二,抓试点。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云南主要是保房屋,主要是在云南的楚雄地区,搞农房的地震保险试点,涉及50多万户农户。深圳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灾基金和商业保险三位一体,承包地震、台风、海峡等一般性的巨灾及特殊性风险,覆盖深圳市每一个人口。第三,积极推动立法。协调相关部门及早出台巨灾保险条例,争取国家对巨灾保险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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