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不仅新建企业进入钢铁行业的门槛被提高,已建企业也要通过产业升级和合并重组进行调整,而外资要想瓜分中国市场也要具备相当“资格”。
从今天开始,钢铁行业将正式拥有属于自己的行政法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下称“钢铁政策”)。据了解,钢铁政策是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之后,第二个由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级产业发展政策。
“钢铁政策的出台,将使这个行业的监管更加透明、明确和严格。”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冶金处的孟处长昨日告诉记者,这个政策将作为政府的行政法规来实施,所有相关部门都要加以落实。
“除了这部钢铁产业政策,国家还制定了钢铁产业具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但明天(指20日)不会与钢铁政策同时公布。”孟处长透露。
钢铁政策早在2002年就已开始酝酿,从初稿到现在已经反复修改了30多次。参与钢铁政策制定的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李新创表示,钢铁政策的出台,不是简单地限制钢铁工业的发展,而是限制落后的、盲目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从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转变。
新建企业门槛抬高
钢铁政策明确,钢铁产业的发展应立足于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即可,因此在很多章节中都对新建企业的审批进行了限制。
产业政策上明确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新的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厂、炼钢厂,不提倡建设独立的轧钢厂,必须依托有条件的现有企业,结合兼并、搬迁,在水资源、原料、运输、市场消费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进行改造和扩建。新增生产能力要和淘汰落后相结合,原则上不再大幅度扩大钢铁生产能力。
钢铁政策对现在很多民营小钢厂的做法进行了否定。前几年,很多民营资本涌入钢铁行业,他们购买简易的轧钢设备,只生产轧钢阶段的低端最终产品,而对前期的炼钢阶段“不屑一顾”,这样就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而对于高端的板材,中国每年还是需要大量进口。因为在国内的钢铁产品中,国内板带材的生产比例只占到34%,市场需求却高达42%。
另外,钢铁政策在投资资金上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炼铁、炼钢、轧钢等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达到40%及以上。而在去年国家刚刚开始对钢铁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时期,这个比例只有25%。
已建企业提高集中度
我国是钢铁生产第一大国,但与国外相比,国内钢厂的集中度却极低。目前,中国内地年产粗钢1000万吨级以上的钢铁企业只有宝钢和鞍钢两家。全国产量超过500万吨以上的企业共15家,占全国钢产量的比重仅为45%左右。而在日本,前六大钢铁企业的产量就占据了日本全国产量的90%。
因此,钢铁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到2010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要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到2010年,要形成两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对于已经存在的钢铁企业要想跨地区投资建设钢铁联合企业项目,钢铁政策规定,普钢企业上年的钢产量必须达到5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产量要达到50万吨及以上。
产业布局瞄准沿海
钢铁政策规定,从矿石、能源、资源、水资源、运输条件和国内外市场考虑,大型钢铁企业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钢铁企业应结合本地市场和矿石资源状况,以矿定产;重要环境保护区、严重缺水地区、大城市市区,不再扩建钢铁冶炼生产能力。
从历史上的产业布局来看,中国的大型钢铁企业如首钢、武钢和太钢等,主要分布在一些大城市,或者水资源紧张的地区。上海钢之家总经理吴文章介绍说,这与国内钢厂依靠资源发展的道路有关。往往是哪个地方的资源多,哪个地方的钢厂就多。而需求地却又与生产地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也是造成国内运输量大、运力紧张的重要原因。
而目前国内的铁矿石有40%~50%依靠进口,在铁矿石成本中,又有30%是运输成本,因此沿海港口城市作为大型钢铁企业的所在地有着运输上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可以降低钢铁成本。
事实上,国内钢厂临港建设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在沿海地区兴建的宝钢,就是国内钢铁工业地区结构变化的一个转折点;刚刚获批的首钢搬迁方案,也要把首钢搬到位于塘沽新港和秦皇岛港之间的曹妃甸;去年年底,武钢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签订协议,计划在防城港建设1000万吨级的钢铁厂;广钢也计划在今后10年内,将向南沙搬迁,建立1000万吨级的南沙临海钢铁工业基地。
外资入境“规矩”明晰
在钢铁政策中,还规定了境外钢铁企业投资中国境内钢铁工业,必须具有钢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并且上年的普通钢产量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或高合金特殊钢产量达到100万吨。境外企业投资境内钢铁行业,必须结合境内现有钢铁企业的改造和搬迁实施,不布新点。
这项规定,实际上已经把很多对中国钢铁行业虎视眈眈的境外大钢厂的美梦打破。而就在上个月,米塔尔钢铁集团收购湖南华菱管线(000932.SZ)国有股一事出现变数就已经显露了政策的端倪:前者由协议中拟订的并列第一大股东身份退居次席,华菱管线原第一大股东华菱集团保持地位不变。(记者 陈姗姗 )
《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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