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司法实务与研究团队之间密切合作

发布时间: 2015-11-09 15:54:4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环境司法 实务 研究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频频遭遇治理困境。为深入了解环境司法工作最新进展和未来需求,2015年11月4日,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主任原庆丹率队,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政治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座谈交流,并探讨双方合作事宜。

原庆丹副主任首先介绍此行调研目的,一是向最高法院介绍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中关于环境司法主题的研究成果,二是听取最高法院对环境保护部依法加强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推进环境司法工作的实际需求。原主任回顾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环保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最新进展,分析了当前环境治理在立法、执法和救济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分享了欧盟及我国部分先进地区的实践经验,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司法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原主任指出,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所提出的环境司法建议是基于项目下“环境司法”主题的地方项目产出与中外专家研究成果而得来的,希望能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环境法官的培训、环境司法解释的起草等提供有益借鉴。

王旭光副庭长对原庆丹副主任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中欧环境治理项目过去为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先进司法理念和措施的引进、外国环境司法资料翻译、基层环境法官培训以及典型环境审判案例等方面提供的帮助。王庭长指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决策,是响应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尽快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高度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王庭长还认为,不管是中国和外国,环境保护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还是实务界和学术界,加强交流和互通信息都非常重要,希望各方未来能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严厚福博士和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阳平坚博士分别介绍了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的地方伙伴项目开展情况以及国内外环境司法的实践经验与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代表对中欧项目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应,并介绍了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审判和相关环境司法制度起草的最新进展和需求。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就环境公益诉讼、诉前调解、生态补偿、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举证责任、跨行政区划法庭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和交流。最后,双方一致同意未来将加强交流,共同合作,一起为环境保护工作献策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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