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宣教应顺应形势与民意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 2015-09-25 15:15:15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刘茂峰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宣教 环境 公众 参与

环境宣教作为环保工作的先行军,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环保改革大趋势,顺应宣教形势的深刻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立新体系,搭建新平台。要加快推进环境宣教和公众民意、公众参与和公众教育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双向互动、百花齐放、立体多样的工作新格局。

建立3个体系,推动环境宣教与民意的深度融合,构建双向互动的新格局

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公众感受不一致,长期困扰着环保工作。这既有评判标准、区域差别等原因,也有环保工作与公众诉求存在错位的因素。环境宣教是环保工作与社会公众沟通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导向,找准环境宣教和民意的融合点,建立3个体系。

一是建立公众评价的搜集和反馈体系。组建专家团队,科学设计一套公众评价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的指标体系。以此为蓝本,定期搜集公众对环境的评价和意见,汇总整理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准确反映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切身感受,动态掌握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环保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建立工作联动体系。畅通环境宣教与污染防治、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等科室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动和工作响应,主动融入环保主战场。对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呈报上级,并协调其它业务部门,高效化解群众环境诉求,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三是建立面向公众的互动反馈体系。通过各类媒体,主动公开环境问题的整治方案及进展情况,让公众随时了解环保重点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与问题反映者的互动沟通,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坦陈交流,让公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环保部门为改善环境质量所付出的努力,赢得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环保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搭建3个平台,推动环境宣教和公众参与的高度融合,构建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当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日渐高涨,环保部门迫切需要更新观念、转换思维,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公众参与上来。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找准环境宣教和公众参与的融合点,搭建3个平台,努力实现环境宣教从“自拉自唱”向“搭台唱戏”转变。

一是搭建环保公益信息平台。开展环保公众参与调查统计,摸清本地区环保公益组织底数和活动现状。建立专家评估委员会,对环保公益组织及活动绩效进行科学评估,建立信息库并向社会公示。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筛选出一批符合法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经验的环保公益组织,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骨干力量。

二是搭建环保公益服务平台。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激励机制和惩处措施,加强对环保公益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试点推广政府部门购买环境宣教服务的PPP模式,规范合作规则、程序流程、考核评估等制度,让环保部门推动公众参与、扶持公益事业有章可循。

三是搭建环保公益活动平台。建设专题网站,推介优秀环保公益组织和个人,宣传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加入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同时,建立优质项目库,通过资助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环保公益项目化、长效化。定期召开环保公益组织圆桌会议,总结成果,交流经验,促进环保公益事业良性发展。

打造3个阵地,推动环境宣教和公众教育的高度融合,构建立体多样的新格局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富有成效的工作载体,环境宣教多以“短平快”的形式推进,难有“深长远”的谋划发展,给人“来时一团火、去时一阵风”的感觉。面对公众与日俱增的环境教育需求,应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找准环境宣教和公众教育的融合点,打造3个阵地。

一是打造实体化产业阵地。建设一批环保主题鲜明、群众乐于参与的环境教育基地,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融入其中,让公众在耳濡目染、亲身体验、互动游戏中,逐渐培养良好的环保习惯。可以按照产业化发展要求,探索官办民营、服务外包的管理模式,通过公开招募管理团队、定期更新场馆内容等方式,推动环境教育基地健康长效运转。

二是打造品牌化示范阵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修订完善绿色系列创建评估标准,并纳入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内容,提高绿色创建的品牌含金量。对已通过绿色创建的单位再梳理、再评估,对参加绿色创建的单位严考核、严把关,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生态示范基地。

三是打造多样化教育阵地。联合教育部门,将环境保护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打造生态文明“义务教育阵地”,提升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意识。联合新闻出版部门,打造生态文明“文化宣传阵地”,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文化作品,满足公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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