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媒体监督违法排污企业

发布时间: 2015-07-26 10:07:35  |  来源: 法制日报  |  作者: 郄建荣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新媒体 排污企业 潘岳表示 媒体监督 环境执法

环保部提出公开信息不能报喜不报忧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今日表示,公开信息不能报喜不报忧,沟通交流不能听不得逆耳之言,既要能说成绩,又要敢说问题。他提出,要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潘岳的这番话是在今日召开的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上说的。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新媒体的风起云涌,对环境保护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环保部门要善用互联网、新媒体,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共治,促进环境法治,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推动理性、建设性的公众参与。”潘岳说,互联网和新媒体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推动力量,这是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

他认为,互联网促进了公众环境意识的进一步觉醒,也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更加多元、自主和开放。“公众通过互联网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环境事务与环境事件,影响决策方向和事件走向。”潘岳表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无处不在,参与无处不在,监督无处不在。他表示,这样的大背景,要求环保部门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构建环保大格局。

潘岳强调,环保部门必须树立互联网思维,善用新媒体手段,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与社会的交流与沟通。要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更加阳光的心态,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

同时,信息公开要与公众形成互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与公众平等沟通。“公开信息不能报喜不报忧,沟通交流不能听不得逆耳之言,既要能说成绩,又要敢说问题;既要能听肯定,又要敢听批评。”潘岳说,要善于应用互联网和新媒体,促进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转型,进一步推动环境法治。

他强调,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创造的有利条件,更有力地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及时了解和遏制地方政府不当决策带来或可能带来的环境危害,强化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自律监督,切实把执法监管、督查督政和尽职履责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

潘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发布制度与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做到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逐步建立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机融合的舆论引导体系,有效控制和引导舆论。

潘岳提出,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环境新媒体建设,充分认识新媒体的重大作用,积极建立自己的新媒体,善用社会新媒体,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法制网北京6月1日讯 □法制网记者郄建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