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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住有利时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今年,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部署,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力求在一些重要方面取得新进展。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抓紧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完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步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继续做好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工作,稳步推进邮政、铁路行业改革。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通过改革和发展,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各级政府要抓紧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措施。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具体办法。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改进服务和监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加快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要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重点做好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也要深化改革。继续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范围。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逐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继续推进保险业改革,大力发展保险市场。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监管体制,加强相互配合,强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健运行。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是逐步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今年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先行试点。抓紧制定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主要目标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扩大和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经过努力,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重点是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盗版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偷逃骗税、洗钱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适应新的形势,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我们必须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努力保持对外贸易适度增长。要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坚持科技兴贸,以质取胜,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强对外贸易协调,努力打破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为企业争取公平贸易的环境。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增加国内短缺原材料、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的进口,推进重要物资进口来源多元化。要积极合理利用外资,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继续实行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协调和指导,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到境外投资兴业,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开展多边、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继续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各项承诺。
(八)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今年的预期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特别要把财政、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83亿元,比去年增加36亿元。要拓展就业渠道,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要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要重点做好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以及军工、煤炭、森工等行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今年仍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年,退役军人安置任务也很重,要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各级政府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规范“低保”标准和范围。继续多渠道筹集并管好社会保障基金。在总结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的补助资金779亿元,比去年增长11.3%。地方财政也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住房、冬季取暖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抓紧解决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规模,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补偿安置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在农村土地征用中,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依法按规划和程序征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当前要抓紧解决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清欠要从政府投资的工程做起,同时督促各类企业加快清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各类企业都要按时发放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地方都不得出现新的拖欠。要严格工资专户管理,财政资金要优先保证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