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食物中毒的日本消费者表示慰问。
1月30日下午,日方向中方通报日本消费者疑因食用可能受到甲胺磷污染的中国产冷冻水饺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立即暂停有关企业的生产和出口,并迅速派出调查组赴有关企业开展相关调查。
经中方初步调查和检测,此案所涉及产品分别为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猪肉白菜馅水饺。在此两批产品出口前,已对生姜、大白菜等原料进行甲胺磷等农残检测,均为合格。1月31日晨,中方又对留样水饺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进行检测,结果未检出甲胺磷。企业生产加工记录齐全。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责成有关企业立即与日方进口商联系,主动下架并立即召回该企业在日本的产品和正在运输途中的产品,并商请中国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月2日将派有关专家赴日本,与日方就合作查清问题进行协商。同时,中方已希望日方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如产品品名、品牌、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日方检出的产品包装袋及中毒消费者呕吐物中甲胺磷含量等。中方正在等待日方的答复。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并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严格管理。我们希望日本广大消费者在此案尚未查明之前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同时期待并相信,通过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事实真相会尽快得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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