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演出市场供应体系,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等提出意见。近日,记者就相关情况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有关负责人。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九部委出台《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出台《意见》是文化产业大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演出行业是基础性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营业性演出单位资产重组,发展演艺经纪商,加强演出协作网络建设,形成一批大型演艺产业集团”,要求将演艺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之一。为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九部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
问: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请问九部委《意见》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从扩大供给、促进发展出发,提出了从根本上解决演出市场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一是从公益角度出发,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消费需求。《意见》提出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对到城市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进行公益性演出的补贴,支持举办针对青少年的低票价或免费的爱国主义教育专场演出,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普及类演出。鼓励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创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鼓励国有演出场所、国有演出单位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
二是从市场角度出发,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演出供给。《意见》提出要拓宽演出市场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演出产业,允许适度引进外资进入国内演出市场,大力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同时,《意见》要求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场馆,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面向大众、面向基层的演出场所,积极开发旅游演出市场、大众化娱乐演出市场、戏剧曲艺类专业小剧场等多场次、低价位演出市场,建立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演出市场供给体系。
三是从管理角度出发,规范政府行为,优化演出环境。《意见》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减少节庆大型演出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赠票,禁止公款购买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规范政府部门现场监管工作用票数量及位置,加强和改进大型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坚决打击演出市场制贩假票、倒卖演出门票的行为;依法处理内容低俗、秩序混乱的演出活动。
问:演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演出市场国家有没有相应的规定?
答:2005年4月《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形式,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2005年9月,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放开了社会资本进入演出市场的限制。《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文艺表演团体、开办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举办演出活动。也就是说,在三类演出市场经营单位中,演出场所、演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均对社会资本敞开了大门。在外资进入演出市场方面,《条例》和《意见》允许适度引进外资进入国内演出市场,允许外资与内资合资、合作成立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但中方应当控股并占主导地位。对于外资的适度开放,不仅是利用外资来增加国内演出市场的资本容量,更重要的是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运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国演出行业的竞争力,把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推向世界。
问:近年来,民营演出团体发展较快,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意见》在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基层演出市场的主力军,是文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忠实实践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获得了巨大发展,在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已近7000家,涵盖戏剧、曲艺、歌舞、杂技、魔术、马戏、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年演出200万场以上。但长期以来,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市场准入、人才培养、资格认同乃至社会舆论等方面,还受到某些制约。《意见》明确提出放宽民营表演团体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对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的民营表演团体在人员培训、演出场地和演出器材方面给予必要帮助和资金支持。《意见》出台后,有关部门将细化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的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问:《意见》在整合演出场馆资源方面有什么思路?
答:演出场馆是演出市场发展的重要依托。当前,很多地方一方面演出场所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可以开发、改建为演出场所的俱乐部、内部礼堂等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例如,在北京,现有演出场所86家,而未能有效利用的俱乐部和内部礼堂等场所有148家。《意见》要求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场馆,维修、改建、开发闲置场所,通过自主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国有演出场所资产。同时有计划地兴建一批面向大众、面向基层的演出场所,降低场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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