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决定,13日起发行2008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5%,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9.7亿元,其中计划发行26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29.7亿元。
本期国债1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8日发行结束,2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