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转移,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
虽然有的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理,但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仍然有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拒赔的权利。
案例:遭遇保险真空出险不赔
今年国庆前夕,小吴看中了朋友一辆二手车,私下达成协议后就成交了,到车管所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后,就到国庆长假了。刚成为有车一族的小吴兴冲冲地开着私家车带着家人在国庆期间“自由行”,没想到在途中意外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双方各负一半负责。
小吴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了拒赔,原来,小吴买车时只想着把车赶紧过户到自己名下,压根忘了保险这回事,他以为,保险随车走,自己已成为了车辆的主人,理所当然能享受保险保障。最后,小吴无奈自己负担维修、拖车等费用,加起来花了将近5000元。
无独有偶,之前,徐先生以20多万元的价格从车主王先生手中购买了一辆本田轿车,但也没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随后发生了保险事故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徐先生联合王先生和保险公司打起了官司,最后,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徐先生的起诉并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提醒:二手车保险过户要及时
如今,随着二手车交易的增多,像小吴这样“乌龙”的车主并非少数,很多人以为只要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过户申请即可,却忘记同时通知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
笔者翻看了几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几乎所有条款均有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这也意味着,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转移,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还是原车主,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也有保险公司表示,从办理车险合同变更登记到办理保险批单不可避免有个过程,为保护车主的利益,目前,已有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确有客观原因没有及时办理保险批单,而保险风险又没有因车辆转让而提高,那保险公司对“真空”期内的事故还是同意理赔的。
虽然有的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理,但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仍然有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拒赔的权利,因此,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最好要问清原车主是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性车险,如果对方投保了,且依旧在有效期内,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果对方没有投保,则应及时补充保险,以免遭遇“保险真空”,一旦发生意外,最终受损的是车主自己。(邓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