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深交所今日分别发出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部署200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并特别要求上市公司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影响。对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公司要求详细披露清欠进展、未完成的原因、清欠措施及责任追究方案。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根据通知规定,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2006年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完成披露,应当在2007年4月15日之前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将自2007年5月1日起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2006年年报,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根据均衡披露原则,上证所每日最多安排50家公司公布年报。深交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主板上市公司披露年报。
通知称,在年报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6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注会审计过程中,如发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差异的(一般指差异在10%以上),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刊登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通知特别关注了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问题,要求2006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通知还要求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并披露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及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日持股数量相比的增减变动情况。
另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市公司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应当在年报中进行说明;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当在年报披露之前或与年报同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深交所还明确,因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而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应提醒投资者注意退市风险,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2005年末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上市公司应披露相关清欠情况。截至2006年底仍未能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及已采取的清欠措施和责任追究方案。
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并说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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