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28日介绍,去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股市实现历史性转折。
据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即将完成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贯彻落实了上述法律所要求的同股同权的原则,解决了股权分置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消除了影响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奠定了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这场改革为完善资本市场定价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市场创新创造了条件,“使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更坚固、运行机制更扎实”。
证监会今年还制定和修订与上述法律实施相配套的数十件行政法规,对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这些法律规则体系覆盖到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的各个方面和领域。此外,我国逐步完善资本市场执法体制,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加大了证券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惩处了一批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以保荐、询价、审核等制度改革为内容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初步形成,并购重组的方式不断创新。融资融券交易、股指期货交易不久将推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与保险市场出现了一定的融合。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中小企业板稳步发展,代办转让系统逐步扩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适时启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一批超大型公司成功上市,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催生了许多公司整体上市,市场集中度得以迅速提升,大盘蓝筹股在稳定市场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基金、券商、保险、社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已占流通市值约41%,比2005年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投资者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基金、权证、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陆续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市场产品结构得以优化。
自今年5月恢复新股发行以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国航、大秦铁路等一批超大型蓝筹公司发行上市,全市场筹资额达21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进一步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联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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