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已于日前联合向地方国资委、财政厅(局)和各中央企业下达“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争论、猜测了7年的国有企业高管长期激励政策终于到了谜底揭盅的一刻。
解读:执行情况需及时上报
在《办法》颁布前,有部分国有上市公司预测将有更严格的要求出台,试图提前闯关,尽早走完审核程序,但都因未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而暂缓实施,那么《办法》主要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呢?
>>通知指出,国资委和财政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试行股权激励实施分类指导。
对中央企业及其所出资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其股权激励计划在报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前,由集团公司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上报给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审核;
对中央企业所出资三级以下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其股权激励计划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上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备案,相关机构或部门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国有控股股东可按申报意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通知规定,在试点期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或财政厅(局)统一审核批准后,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备案。
>>通知强调,对在《办法》出台之前已经公告或实施了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按照《办法》予以规范,对股权激励计划修订完善并履行相应的审核或备案程序。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将在试行过程中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
七年磨砺 从“画饼”到“馅饼”
国企高管股权激励办法,中共十六大上就做了定论,但实际已经“磨剑”七年。
最早亮相于政府文件的,是1999年8月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报告。报告提出对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实行包括期权在内的股权激励——“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试点,从近年国有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有贡献的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循此定论,四通、联想等几家特殊的高科技企业在实践层面率先实施了管理层持股。而真正大型国企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是始于2000年国企海外上市之际——该年以中石化、中石油、中国联通为代表的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掀起来一股海外上市的热潮。
按照国际规则,如果高管没有长期激励,没有通过股权或期权等方式与公司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境外的投资者是不敢买公司股票的。于是在国务院特别默许下,上市的企业都在自己招股说明书中,写下了对高管的激励方式。“在当时来讲,这些不可能兑现,只是画给境外投资者看的一块饼而已。”一位相关负责人回忆到,“后来我们也私下找过一些相关部门打听过,但都没有找到对口的部委,每个分管的部委都不能确定是不是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事情”。
首试全员持股 建行有望年内吃螃蟹
早在2005年8月,建行股东大会就审议通过了管理层股票增值权政策和员工股权激励政策。今年6月,建行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又通过了《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尽管舆论对于实施全员持股计划的利弊仍有争议,但建行方面表示,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把员工的利益和关切与股东的利益和关切尽可能协调统一起来,从制度上降低银行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曾为多家知名金融企业设计过股权激励方案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武刚认为,建行应该算是走在股权激励最前端的金融企业。“事实上,在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方面,很多企业都处在‘心动’阶段,多数都在观望。毕竟还没有多少成功的案例可资借鉴,具体该怎么执行,操作过程中会不会遇到政策障碍,有没有后遗症,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武刚表示,建行的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将对市场产生大而深远的示范效应,因而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警惕内部控制 莫把激励变“福利”
对上市公司高管予以股权激励,把高管的利益与企业的效益结合在一起,与二级市场的股价结合在一起,这显然有利于高管把精力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来,搞好企业,促进效益提高,并通过效益的提高来刺激股价的走高。但很多人也对股权激励问题表示了担心,担心股权激励最后变成了“高管福利”,不论企业最后搞成了个什么样子,高管的福利却照单全收。
那么,如何避免把股权激励变成“高管福利”这种现象的出现呢,有专家提出了四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高管认购股权的价格应该合理,不能太低。如果高管认购股权的价格远远低于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这实际上就是送一笔财富给管理层,对于高管来说很难起到激励的效果。
二是要把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提高结合起来,与处罚结合起来。否则,不论效益如何,高管们都只进不出,那么这种股权激励就是名符其实的“高管福利”了。
三是股权激励标准应又股东大会来决定。在目前上市公司的激励制度来,激励的办法都是高管自己说了算,是自己奖励自己。这种做法不仅难以服众,而且还涉嫌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巧取豪夺,对广大股东权益的侵犯。
四是要杜绝弄虚作假,试图通过做假帐的方案,“做好”企业效益。高管们通过此方式可以在股权到期时稳赚一笔,享受“造假收益”,为高管们谋取一份“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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