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0号
一、为什么要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流通?
答:第二套人民币5分、2分、1分纸币自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以来,历时半个多世纪。近年来,随着分币使用量的下降,从2003年7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发行库对其实行了只收不付。至2006年5月31日,其市场流通量仅为6.3亿,占流通中人民币的0.02%,大多数处于沉淀状态并且残损程度较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分币使用领域不断缩小,使用数量越来越少,分币在货币流通中的作用逐渐减弱,公众及有关方面时有关于停止分币流通的建议。考虑到分币在银行、超市、医院、税收、电信等部门尚有一定数量的客观需要,为提高流通中小面额人民币整洁度,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小面额货币硬币化进程,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实行停止流通,第二套人民币硬分币继续流通。
二、如何做好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后的兑换工作?
答:为确保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工作顺利进行,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高度重视,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后的兑换工作。
二是加大人民币硬分币的调拨力度,增加人民币硬分币的投放数量。在2006年9月30日前,已将用于兑换停止流通的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所需人民币硬分币调拨到人民银行各级发行库,以满足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的兑换需要。
三是要求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集中兑换期内,营业网点要设立专柜,办理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工作。
四是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及时解释、回答有关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的问题,加强兑换工作的社会监督,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做好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工作。
五是加强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或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张贴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的公告,广泛宣传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与集中兑换的时间,引导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主动到金融机构办理兑换事宜。
三、集中兑换期结束后,如何做好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工作?
答: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为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集中兑换期。集中兑换期结束后,从2007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要求各金融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继续办理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业务,并将继续承办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名称向社会公布,以保证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能继续办理兑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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