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第二套人民币硬分币继续流通。
央行新闻发言人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分币使用领域不断缩小,使用数量越来越少,分币在货币流通中的作用逐渐减弱。停止纸分币流通有助于高流通中小面额人民币整洁度,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小面额货币硬币化进程。
但考虑到分币在银行、超市、医院、税收、电信等部门尚有一定数量的客观需要,第二套人民币硬分币仍继续流通。
据悉,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为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流通集中兑换期。集中兑换期结束后,从2007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要求各金融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继续办理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业务,并将继续承办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名称向社会公布,以保证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能继续办理兑换事宜。(艾勇/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0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券别:
(一)1953年版5分纸币,主色为墨绿、浅翠绿色,正面图案为轮船,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伍分”字样。
(二)1953年版2分纸币,主色为蓝、浅蓝色,正面图案为飞机,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
(三)1953年版1分纸币,主色为茶、米黄色,正面图案为汽车,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壹分”字样。
二、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兑换,兑换时间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三、兑换期结束后,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继续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