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日益猖獗的形势,宁波市证券业协会再次提醒市民,非法证券买卖活动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买卖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随着国内证券市场逐渐回暖,投资者的信心逐步恢复,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乘机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诱骗群众购买。
据了解,相当部分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来自陕西、四川、黑龙江等地,且有向全国蔓延之势。目前一些非法证券买卖活动主要通过三类非法中介机构进行: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投资者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受到损失则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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