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2006年第四号)”,公开披露截至2006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及清欠承诺情况。这是自2006年6月1日以来,沪深交易所第四次定期集中曝光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所联合清欠通告的定期发布,对上市公司加大清欠力度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不少上市公司在两所发布通告前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从第二号通告开始,两所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类型和所属省区曝光资金占用情况,加大了各级国资部门和各级政府对清欠工作的紧迫感。此外,在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披露期间,两所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严格要求存在占用问题的公司披露清欠进展并作出下半年的清欠安排。
据统计,截至2006年8月31日,两市共有276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74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167.09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36.23%。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目前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截至2006年8月31日,两市还有123家公司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仍高达294.05亿元。两所对清欠困难的上市公司逐户进行分析统计发现,目前仍存在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的公司存在股票被暂停上市,被实施ST、ST,清欠方案不确定,资金占用方清偿能力差等情况,上市公司下一步清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结合2006年中期报告事后审查,对存在占用问题的公司予以重点关注,督促相关资金占用方严格履行清欠承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清欠承诺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于长期拒不归还占用资金的占用方,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法律行动追偿占用资金。同时,两所鼓励上市公司结合并购重组、股权分置改革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彻底解决占用问题。
两所有关负责人希望各级政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从地方金融稳定和证券市场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大清欠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真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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