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胡怡健指出,目前税收作用有些被夸大了,导致一些老百姓“闻税色变”。税收杠杆应在有些领域发挥作用,有些领域则需要弱化,比如说财产税领域,目前征收不动产税和遗产税的条件都不成熟,可以暂缓考虑推出。
胡怡健分析道,遗产税的征收涉及到律师、收入制度、宗教信仰等多个方面。在美国,一方面收入比较透明,一方面有宗教信仰,对人们来说死亡意味着进入天堂。故而多数美国人在生前就聘请律师安排遗产。
中国情况则大不相同,收入制度尚不透明,人们惧怕死亡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之律师涉入这一领域还不充分,因此,开征遗产税条件尚不成熟。
他表示,在不动产税方面,由于现有房产环节征税之处已经很多,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70%,建筑成本只占30%。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40%是缴了各种税费。加上购房时缴纳的契税、二手房转让税等等,对于购买自住房的普通市民来说,压力过大。
因此,胡怡健建议,在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居民住房需求,减少不必要的税种。(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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