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8日公布了上半年各地方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数据显示,1-6月,保监会各保监局共对187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190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46.15%。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30人,同比增加114.29%。
上半年,各保监局还对230家机构及个人实施了259家次的其他监管措施,其中监管谈话191次,下达监管意见书87份,通报批评8家次,取消任职资格1人次。
保监会对上半年190家次行政处罚案例进行了分析,认为“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通过非正常批单退费等手段变相降费;不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擅自变更承保条件,扩大保险责任,降低承保费率;滥用费率调节系数或违规协议承保,变相下调承保费率等。
保监会还认为,“团险业务管理亟待加强”。一是长险短做,违规退保;二是给予投保单位或经办人不正当利益;三是业务管理混乱。此外,“擅自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现象持续发展”,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