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23日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更透明,开放步伐更加稳定和有序,不仅按照承诺开放了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限制,而且进一步扩大了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范围。
他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在银行业方面,中国允许外资银行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25个城市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完全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
在证券业方面,中国不仅严格履行了关于证券业开放的有关承诺,而且在进一步扩大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进行了探索。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了B股市场;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在A股市场实施境外合格投资者(QFII)制度;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部分开放了证券服务业,外资证券机构可通过合资券商从事国内证券发行和资产管理业务。
苏宁介绍,保险业地域和业务范围已基本实现全面对外开放。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了全部地域和除有关法定保险以外的全部保险业务。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放宽到50%,外方可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外资非寿险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出资比例可达51%,允许在华设立独资子公司;对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允许从事大型商业保险经纪业务和国际海运、航空、运输险业务以及再保险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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