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日前发布了2006年的《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6年修订)》(下称《指引》),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该《指引》将信贷投向分为支持类、审慎类、限制和禁止类这三大类。支持类主要是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业与企业,要求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大力支持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继续认真贯彻国家促进就业和扩大消费政策,支持世博会建设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六个方面。
审慎类主要是对存在贷款、投资、产能增长过快的行业和企业,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蕴涵潜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严格贷款条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限制和禁止类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上海市淘汰劣势产业“十一五”规划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信贷政策法规,对列入限制类、淘汰类、非鼓励类和禁止类的行业与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限制或禁止发放贷款。
同时,央行上海总部要求上海市各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本《指引》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的信贷投向分类政策,坚持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正确处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合理增加信贷投放,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和推动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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