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总裁办了解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将于12月31日上午举行。在开业初期,渤海银行将把业务活动的重点放在环渤海地区,开业一年以后,将陆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主要经济区域开设分支机构。
渤海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人民币,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全部以货币资金注入。已经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确定,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25%的股权,是第一大股东;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拥有19.99%的股权,是第二大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拥有13.67%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拥有11.67%的股权,并列第四大股东;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合资金信托方式吸收自然人资金参股10%;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吸收民营企业入股方式参股8%。
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中资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行设在天津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的筹建申请于2003年10月29日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同年底天津市开始了筹建工作;2004年9月23日渤海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渣打银行签署了框架协议;12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渤海银行的筹建方案。(记者 李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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