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消费的问题与对策

2013年07月30日16: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信息消费 问题 对策 互联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信息技术不断更新,中国的信息消费发展非常迅猛。当然,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消费还存在着消费层次低、消费环境差等一系列的问题。要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的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动力,就必须找到影响信息消费的原因,并对症下药。

一、信息消费现象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消费水平仍然较低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我国的信息消费发展十分迅猛。然而,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消费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年和2400美元/年,而我国仅为190美元/年。

(二)信息消费层次较低

信息的消耗过程不仅是消费过程也是学习过程。不少消费者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重享受型消费,轻发展型消费。读书看报侧重娱乐消遣,很少注重学习。不少家用电脑只停留在 “游戏”上。根据CNNIC第32次调查报告的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12月 -2013年6月,除了即时通信和搜索引擎之外,中国网民对各类网络应用频率最高的分别是网络新闻、网络音乐、博客、网络视频、网络游戏和微博,都远远超过了50%,而电子邮件、电子政务、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等频率相对较少。由此可见,中国的网络使用主要还是停留在初级应用阶段。

(三)信息消费者的权益难以保障

随着信息通讯产品及服务的普及,信息消费领域尤其是网络购物、互联网服务及通信服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尤为突出。

网络购物领域。近年来,网上购物类申(投)诉受理量以年均40%以上的升幅高速增长。根据北京市12315投诉中心的数据,2012年网络购物投诉总量高达17314件,同比上升50%,占比总投诉的15.5%。其中,网络购物申(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网上经营者夸大商品性能、不履行约定或承诺;配送商品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以及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方面。

互联网服务和通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方面的投诉占比总投诉的6.3%,通信服务投诉占比总投诉的5.6%,分列投诉榜单的第三、第四位。问题集中在互联网宽带接入故障和网络游戏两方面;以及账单显示话费与实际消费不符、未定制业务却被扣费、部分区域移动信号不佳、手机上网速度不稳定、垃圾短信泛滥、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通信套餐业务等问题。

二、制约信息消费的根本因素

(一)信息化总体水平仍然不高

制约信息消费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我国的信息化总体水平仍然不够高。尽管我国宽带普及率近年来快速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十分明显。以宽带为例,“OECD的普及率为25.66%,我国宽带普及率仅为OECD国家平均值的一半,估计要5-7年才能赶上。”而且,“近四成用户仍使用4Mbps以下宽带接入,速率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0Mbps主流接入速率。”在经合组织(OECD)7月21日发表的数据显示,在34个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宽带普及率排行前四位的分别为芬兰、瑞典、澳大利亚和韩国。截至去年12月,上述四国每100人中分别有106.54、104.83、103.04和103.36人是宽带用户。

(二)信息支付能力有限

支付能力,是由收入水平及信息产品服务的相对价格决定的。由于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不高,而当前信息资费水平还是相对较高,使得国民的支付能力有限,导致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

近年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软件层出不穷,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与快捷的用户体验。这一切移动信息消费都要通过移动数据流量收费,而消费者对于目前的移动数据流量资费仍然反应偏高。以中国移动为例,50元500M的流量,超过部分是1元每兆,很多消费者反映移动不会及时提醒消费者数据流量的使用情况,造成了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得不承担大量的流量资费。

(三)国民信息素质有待提升

由于信息消费是一种知识型和智力型消费,这就决定了信息消费需要靠消费者的智力支配。信息素质和技能越高,他们在接受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时,接受能力就越强,获取信息的能力则越强,信息消费的能力也越强。

一般来说,学历越高,信息素质越高,而现在网民已经开始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网民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的趋势在2013年上半年继续保持,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中小学及以下、初中学历人群的占比分别为11.2%和36.3%,相比2012年底均有所上升,尤其在初中群体中的升幅较为明显,说明中国网民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的趋势继续发展,初中及以下学历人群是中国网民的主要增长点。

(四)信息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针对市场上涌现的关于网络购物、互联网、通信服务等大量的投诉,以及个人信息的泄密,网络支付安全的问题等,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网络管理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用、电子支付、网络消费监管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三、促进信息消费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收入水平

消费能力与收入水平紧密相关,收入水平越高则消费能力越强。一般来说,不论是信息产品还是信息服务,其价格都是比较高昂,而目前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还相对偏低,而且还要承受住房、医疗、教育等巨大的开支,如果没有非常特殊的消费偏好,人们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必然会放弃高价格的信息产品。因此,要促进信息消费,必须大幅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二)降低消费成本

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品,信息消费品在被消费的过程中产生了两个成本:生产成本和使用成本,即人们在使用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时候需要负担的费用,如电话费、网络费等。实践证明,后者对信息消费的影响更为显著。目前,我国的信息服务不仅质量差,而且收费高。因此,政府必须努力降低居民的信息消费成本,尤其是降低电话费、手机话费、网络的使用费等,使大多数家庭和贫困者都有能力消费信息产品和接受各种信息服务,创造和刺激居民信息消费的有效需求。

(三)完善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消费的基础。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尚不够完善,特别是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建设水平差距十分明显。因此,政府部门应增加投资力度,在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对广大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缩小城乡居民间信息基础设施的不平衡性。只有拥有完善的信息消费基础设施体系,西部、农村居民才能更有效地进行信息消费,进而推动我国信息消费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优化发展环境

信息消费市场不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也制约了信息消费的增长。政府应制定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的信息政策, 促进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 为社会信息消费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同时, 必须加大对信息市场的监管力度, 规范信息市场的交易规则, 建立完善的信息消费服务体系,,为信息产业和信息消费市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促使信息产品生产者和信息服务提供者提高信息产品及服务的质量, 减少信息差, 实现信息消费的最优化。

(五)提高信息素质

信息消费不同于一般的物质消费,它要求信息消费者具有较高的信息素质,包括强烈的信息消费意识、丰富的信息知识以及能够处理信息的能力。但目前,我国消费者的信息素质相对落后, 计算机应用和网络知识的能力相对偏低, 阻碍了信息消费的进一步发展。因此, 必须尽快提高信息消费者素质, 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信息消费的质量, 推动信息消费的健康发展。

(六)开展信息消费试点

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在国内外尚没有一套发展成熟的、可以供我们借鉴的经验模式。为此,可以选择一些发展较早、相对成熟的领域以及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进行试点,对试点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税收返还、专利申请等各种措施给予支持。建议重点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国家信息中心 武锋 唐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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