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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从1980 年开始进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由于80年代末期中美政治关系一度恶化,谈判处于停滞状态。2008 年6月中美两国重启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但至今仍未完成谈判,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成功签署双边投资协定不仅对中美经贸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必将促进国际投资协定体系的发展。
然而,从现实情况看,还面临着许多分歧与挑战。 2012 年4 月,经过历时3 年的研究和讨论,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正式发布了美国2012 年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12 US Model BIT),取代之前的2004 年双边投资协定。2012 年范本中继承了2004 年范本的一些核心条款,最主要的仍是东道国如何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问题和东道国如何在面临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实施审慎监管措施的问题投资协定范本,以作为美国对外进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基础。在前几轮谈判中美双方在14个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即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问题;二是公平竞争问题,主要涉及到我国国有企业以及竞争中立问题;三是权益保障,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税收以及补偿标准等问题。
其一,美国版本显示“国民待遇”是投资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能体现美国BIT样本投资自由化倾向的方面之一。由于美国模板要求在投资的市场准入阶段(即设立或并购时)东道国就必须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中国现有的外资准入限制因而将面临重大调整。
其二,关于国有企业问题,美国版本认为在给予投资人投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时,应当澄清“在相同的情况下”这一限定条件,不能因为投资的国有企业性质, 而认定其享有的待遇属于“在不同的情况” 下的投资待遇而拒绝给予投资人投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因此,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中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涉及到中国国企改革问题。(张茉楠 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