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以生态先行拓发展新路

发布时间:2019-10-15 09:58:55  |  来源:青海日报  |  作者:宋明慧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生态文明,青海,生态功能区,光伏产业,生态补偿机制

注重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于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只有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经济社会才能得到永续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如今的青海大地上,一批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制度,基本建立起生态文明监测、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搭建起了符合中央要求、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不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生态领域保障制度逐步纳入规范、科学体系。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史上的一项力作,我省制定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作为中央深改组审议后由中办国办印发的首个方案,开启了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真正开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生态环境现状,力求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到2020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建成责任明确、途径多元、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应赔尽赔、修复有效、信息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成立了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列入《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按照“突破瓶颈、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自行开展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置草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公益岗位超过10万个,其中生态扶贫管理公益岗位已超4万,有效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与此同时,《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启动;《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列为国家发改委2018年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落实补助资金3000万元。我省在全国首次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了基于遥感技术编制以实物量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排污权交易步入常态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本涵盖了高风险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运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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