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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贵州环境质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贵州地处“两江”上游,其中66%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是“两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贵州所处的地理环境可以解释为何水污染防治对其尤为重要。
2016年以来,贵州25个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落实生态发展与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今年,贵州开始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为3000多条河流设置了2万多名河长。贵州全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经过努力,全省八大水系15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同时,贵州省组织编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颁布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设立环保法庭和环保审判庭。在赤水河探索建立12项生态文明改革制度,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借鉴。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璐晶 李永华 刘照普 | 北京、江西、湖南、江苏、贵州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