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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表示,近年来,中国相关企业的对外投资合作里面,企业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地增加,很多项目获得了当地政府和民众的高度肯定。
比如,中方企业承建的印度古德洛尔燃煤电站项目,2016年获得印度推进规模发电基金会颁发的环境保护奖。中方负责建设的巴基斯坦萨希瓦尔燃煤电站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180毫克/立方米和300毫克/立方米,远远低于当地的排放标准。中方承建的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站,今年5月刚完工,是白俄罗斯处理能力最强、处理工艺最先进的污水处理站。
“这些案例说明,中国大部分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活动,是遵守了当地的环保法律,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公众的认可。”郭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