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敬介绍说,围绕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和“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工作,环保部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环保部与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加强沟通交流、保障投资活动生态安全、搭建绿色合作平台、完善政策措施等方面明确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环保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这是“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合作的一个顶层设计规划。围绕着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五通方面生态环保工作提出了58项具体的任务,积极推动把中国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各方面。
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高层对话会,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等机制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主题交流活动。
同时,环保部推动“一带一路”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建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设立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宜兴),发起《履行企业环境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支持环保企业“走出去”开展“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合作。
此外,环保部实施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环保能力建设的中国——南南合作绿色使者计划。五年来共举办52期培训与研讨活动,80多个国家的官员、专家学者、青年学生、环保志愿者共1100余人次参加。通过分享环境保护理念和经验,促进环保产业技术交流合作,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水平。
在谈及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环境风险时,郭敬表示,2013年,环保部和商务部共同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指导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遵守当地的环境法规标准和要求。《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章节中,对落实该指南、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相关的要求。2016年年底,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又联合发布《履行企业环境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倡议,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