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渗坑排污并非个案 治理索赔困难重重

发布时间: 2017-04-21 16:41:21  |  来源: 科技日报  |  作者: 李禾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渗坑,治理工程,偷排,报告,企业排污

关于天津静海区西翟庄镇家庄村的渗坑,据天津市环保局2013年摸底排查情况,静海区有18个类似渗坑,多为废酸倾倒或偷排、污水直排所致。自2014年起,静海区政府开展渗坑废水重点整治工作,已治理完成14个渗坑。目前正在对剩余4个渗坑进行深度治理。

大城县政府表示,他们在去年底已将被报道的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到今年重点工程当中,预算是3848万元。天津静海区先后投入6亿元,治理渗坑18个。佟家庄渗坑治理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但去年该渗坑污染出现反复。去年7月,静海区政府决定对该渗坑污水及底泥进行深度治理等。

渗坑污染不但治理难度大,寻找污染主体、估算损失等也是个难题。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山大学、广州海事法院合作并成立水污染环境侵权案件课题组,在环境案件信息库中筛选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环境案件2500余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形成《水污染环境侵权案件调研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称,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一般水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往往不是单一的,向同一水体共同排污的排污者众多、侵害主体涉及面广,侵权行为具有多样性、同一损害后果具有多因性,侵权行为及损害原因确定难。而且水污染案件涉及较深的专业知识,需要结合评估鉴定、专家意见等才能准确认定事实。

尽管环保部已发布《环境污染损害计算推荐方法》,《报告》认为,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涉及环境、人身和财产损害评估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系统。国外一些国家已建立对环境污染赔偿数额的评估计算模型,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仅开始起步,尚未建立完整的评估体系。因此,往往出现,企业排污,整个社会“买单”的情况。

(科技日报北京4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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