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实施良好 高原生态系统稳定

发布时间: 2016-10-27 15:04:38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尚阳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西藏自治区,雪域高原,汪海洲,国新办,生态安全,屏障工程,青藏,三高,湿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环境执法,生态补偿,文明,节能减排

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汪海洲进行发言。中国网 宗超 摄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10月27日讯(记者 尚阳) 10月2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张亚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汪海洲介绍《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2008-2014年)建设成效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有关情况。

汪海洲表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实施开局良好,高原生态系统整体上处于稳定状态,重点工程区的生态效益已经开始发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持。至2030年屏障工程完成之后,将能够基本实现“有效保护、成功治理、稳定向好、生态安全”的目标。

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整体上处于稳定状态

张亚平在介绍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建设的背景时指出,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拥有许多特殊和特有的生态系统类型,为高原特有动植物提供了广袤的栖息地,其生态功能对保障我国乃至东南亚生态安全具有独特的屏障作用。为切实保护好这一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批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实施三大类10项工程。

王海洲表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的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已开展3年,工作团队考察了10余个主要工程区,建立了3个生态样带和20多个观测样地,采集了约1300个点的样本,最终得出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实施开局良好,高原生态系统整体上处于稳定状态,重点工程区的生态效益已经开始发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持。

至2030年屏障工程完成之后,将能够基本实现‘有效保护、成功治理、稳定向好、生态安全’的《规划》目标。 ”

西藏将1/3国土面积的区域确立为各类自然保护区

汪海洲表示,推进《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主要在五方面进行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和《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作出安排部署。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确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红线高压线,严禁“三高”项目进入西藏,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过程中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将相当于1/3国土面积的区域确立为各类自然保护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推进美丽西藏建设。

同时,围绕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的要求,自治区不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同时强化了环境执法监督。

持续推进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汪海洲在发布会上表示,要持续地推进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的实施,同时,要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工程对生活的破坏。

汪海洲强调,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是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开发、大规模土地整治的项目,必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环境准入标准,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制度。

“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加大重点功能生态区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建立矿产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他说。

此外,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考核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评价体系,增加在资源消耗、环境损害、节能减排、生态效益等这些方面评价指标及考核的权重,强化指标的约束。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返回顶部